其他
【法治云课堂】争做“抗疫”小战士
同学们,你们心目中的英雄是什么样子的?
是替父从军,保家卫国,晓以大爱的花木兰?
还是为了保护羊群,坚守岗位,以一己之力对抗暴风雪的蒙古族少女龙梅和玉荣?
亦或是穿着白大褂和深蓝制服,逆向而行的他们……
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为了战胜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每个人都义不容辞的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勇敢的成为“抗疫”大军中最坚强的战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响应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优秀未检检察官,积极履行普法义务,推出以《依法战“疫”》为主题的系列线上法治教育课。为疫情防控期间宅在家的同学们带来别样的开学第一课。
本期法治小课堂,将由延安市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的朱若瑜姐姐通过真实案例,给同学们讲解疫情期间发生的三种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二)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